ISP 许可证全称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许可证,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(B1 类),是企业合法从事互联网接入相关业务必须取得的工信部资质,由各省通信管理局审批核发,持证企业才可面向企业、个人提供网络接入类经营性服务,无证经营属于违规行为,会面临罚款、停业等处罚。
一、核心业务范围
1. 为各类企业、园区、写字楼、IDC 机房提供宽带专线、光纤接入、固定网络接入服务;
2. 小区宽带运营、商业楼宇宽带布线及网络上网接入服务;
3. 机房带宽出租、带宽批发、网络托管配套的宽带接入;
4. 为 IDC、云服务商、网站企业提供互联网线路接入、带宽租用服务。
二、主要分类
1. 全网 ISP 许可证:工信部审批,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;
2. 地网 ISP 许可证:本省通信管理局审批,仅限发证省内开展接入业务。
三、申请基础要求
1. 企业主体:内资公司,无外资持股,注册资金最低 1000 万元;
2. 人员要求:3 名近 3 个月社保缴纳的技术人员;
3. 场地与设备:具备固定办公场地、配套网络设备,搭建符合要求的机房或接入系统;
4. 系统要求:部署接入资源管理平台、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两套合规监管系统,可实现用户实名登记、上网行为留存、违法信息拦截上报;
5. 无电信行业违规处罚历史,企业征信正常。
四、持证核心义务
1. 严格落实用户实名制,所有宽带、专线用户必须登记真实身份信息;
2. 留存用户上网日志至少 6 个月,配合公安、工信部监管核查;
3. 定期做年报、月度信息安全报备,不得超地域、超范围经营;
4. 及时关停涉黄、涉诈、违法违规的网络接入账号。
五、主要使用场景
写字楼宽带运营、IDC 机房带宽出租、园区专网建设、企业专线宽带业务、小区宽带运营、云服务商配套网络接入服务等经营性上网接入业务,均必须办理 ISP 许可证。